久慧說法|公然包庇亂港通緝犯 英澳踐踏法治!

文/鄭久慧

分別竄逃澳洲與英國的國安通緝犯許智峯及鍾翰林,竟獲這兩個西方勢力提供所謂「庇護」,此舉無異於包庇罪犯、干預香港事務!英澳兩國不但無視同為普通法轄區的香港法庭所發出的拘捕令與通緝令,肆意褻瀆法治精神,極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同時亦罔顧國際道義與外交操守,破壞國際社會共同維護的法治原則,毫無底線地將棄保潛逃的國安重犯納為「國民」,簡直荒謬!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日(18日)親自召見兩國駐港總領事,表達特區政府的強烈不滿,司長不僅直斥其非,嚴厲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形式與任何藉口包庇罪犯,亦強調本港奉行法治,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絕不容忍庇護逃犯或者容許某些人無須承擔法律後果的錯誤行徑。

細看許智峯與鍾翰林的犯罪歷史,堪稱惡貫滿盈,罄竹難書!英澳兩國指鹿為馬,把罪犯當成「難民」,明顯是非不分,以政治操弄凌駕法治公義,離譜程度令人震驚!

許智峯過往擔任公職期間就已經是積犯,而且不思悔改,曾蓄意破壞議會秩序,公然犯下在立法會搶政府女職員手機,在中西區區議會會議期間、眾目睽睽之下搶文件等離譜行為。黑暴期間,許智峯更是暴動的一大推手與積極參與者,利用議員身份煽暴,身負多罪,包括刑事損壞、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此外,許智峯毫無道德底線,竟做出人神共憤的可恥惡行,在2020年兩度以私人刑事檢控方式,入稟檢控在深水埗無辜被暴徒圍毆成「血人」的男的士司機,以及檢控西灣河暴動案中秉公執法的開槍警員「意圖謀殺」罪,意圖挑起對警隊的仇恨,其後幸獲律政司介入,得以撤銷檢控。

自知身負重罪,法網難逃,許智峯竟敢串謀外國政棍偽造文書,從而騙取法官信任,在獲批保釋後棄保舉家潛逃海外,潛逃前偷偷轉移250萬資產予親屬,更在潛逃後,在海外多國肆無忌憚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鍾翰林則是典型被反對派洗腦的青少年,雖然年紀輕輕,今年4月才滿24歲,卻有近十年的煽動「港獨」、成立非法煽動組織「學生動源」、侮辱國旗的黑歷史,更曾因分裂國家罪及洗黑錢罪行,被判處43個月的監禁。在囚期間,他不斷向外界傳遞大量虛假訊息,意圖向本港懲教系統潑髒水。刑滿獲釋後,鍾翰林毫無悔改之心,反而謀劃潛逃,編造虛假理由欺騙懲教署,最終在2023年底得以逃至英國,繼續充當外國勢力反中亂港的「棋子」。

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許智峯及鍾翰林均為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港元通緝的國安要犯,足見本港警方打擊潛逃行為的決心,堅決採取一切合法措施追捕逃犯,違法必究、雖遠必誅!反中亂港分子不要妄想逃離香港就能逍遙法外,更不要妄想繼續在海外煽暴煽仇,皆因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7與38條,香港國安法適用於在香港特區以外的地方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香港居民;以及不具有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但針對香港特區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人。

無論許智峯、鍾翰林兩人如何轉換國籍,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終有伏法的一日!而澳洲及英國在包庇有關罪犯方面的倒行逆施,明顯在踐踏法治原則和違反法治精神,絕不利於香港特區和兩地政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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