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審理,控方今日(19日)繼續結案陳詞。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到場旁聽。
上午9時57分,黎智英走入被告席,向觀眾席雙手合十,點頭微笑,入座後,仍持續微笑,偶有雙手合十動作,上午10時11分開庭。
開庭後,控方繼續圍繞串謀罪行陳詞。控方指出,黎智英在WhatsApp訊息中提到,「我們不需要平衡的觀點,我們只需要為黃絲普遍發聲」,並指出黎智英曾發文章博取國際關注,及向美國總統特朗普發送視頻,稱黎智英很清楚美國高層官員關注他及其公眾言論。
在昨日的結案陳詞中,控方曾舉例指,黎智英向美國總統特朗普請求制裁,不等於控方要傳召特朗普作證,證明他確實收到請求,否則會違背國安法立法目的。控方強調「請求」的意思,必須在國安法背景和立法目的下詮釋,重申條文不僅涵蓋「明確和直接的訴求」(explicit and direct appeals),還包括透過評論或贊同制裁、封鎖及敵對活動等,以促請採取懲罰措施的行為。
對於黎智英提出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針對中國或香港特區」的請求,控方今日指,有些例子未必很直接,但要考慮到整體背景和情境,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雖然黎智英可能沒有直接明顯的「串謀請求」,但他的文章有反覆提到中國、香港特區政府等「錯誤」。控方指,黎智英所寫批評政府的文章內容無根據,是不合理的攻擊,亦沒有提出任何解決方法,又指《蘋果日報》2020年5月發起一人一信行動,公開請求外國干涉本港事務,顯示黎智英等串謀者繼續實踐串謀協議。
另外,控方引述審訊紀錄提到,黎智英身邊有人曾建議其主動關閉《蘋果日報》,但遭黎智英反問,「我為什麼要主動關閉?為什麼不營運到最後一天?」,而且黎智英並未下達「不可以違反國安法」等明確指示。
(點新聞記者周傾芫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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