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勿借黎智英案干預法庭 停止抹黑香港國安法

文/陳術

禍港頭目黎智英的香港國安法案件進入結案陳詞階段,外國勢力又借機干預黎智英案以及抹黑香港國安法。最近,「無國界記者」又就黎智英案干預香港法治,聲稱黎智英在獄中受到「不人道」對待,甚至要求「立即釋放」黎智英及其他同案被告。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就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以及其羈押情況的抹黑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及反對。其實,問題關鍵在於,黎智英既無受到不人道對待,亦無被剝奪法律權利,任何外力欲因黎智英案向香港施壓,明顯又是攻擊香港的司法系統以及香港國安法。

對於所謂「不人道」的對待,特區政府發言人也重申,懲教署一直極為重視在囚人士的安全及健康。不論在囚人士的身份、年齡和國籍,署方一直致力為其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包括提供良好的通風環境、合適和及時的醫療支援。有需要的在囚人士也會獲轉介到診專科醫療人員或至公立醫院繼續跟進。懲教署也設有一系列機制,例如透過獨立訪客(即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的安排,以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

事實上,黎智英的代表律師早已澄清,指出黎智英在獄中一直獲得適切的治療和待遇,但反華勢力卻選擇對有關事實和證據視而不見,繼續其別有用心的卑劣政治操作。政府發言人亦補充,由於黎智英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應評論有關案件以圖干預法院獨立審判,否則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包括「無國界記者」在內的組織多次干預黎智英案,筆者認為既是為禍港份子撐腰,也是明目張膽地干預香港法治。

對於外國勢力不停的干預,有些事實必須澄清,除了黎智英本人沒有受到不人道對待,當中同樣重要的是,黎智英不是外國勢力口中所謂純粹實踐新聞自由、做新聞的人士,而是以其曾擁有的媒體,破壞香港的安全以及穩定。一般的新聞報道,不會煽動市民去反政府、反中央,不會用一系列「創作詞語」去美化暴徒以及縱火者,亦不會公然要求外國的總統支持香港動亂,新聞工作者有新聞自由,但新聞工作者沒有違法的「自由」。

黎智英的香港國安法案件,只有一個合適的處理方法,就是由法庭聽取所有案件的證據後,作出適當的判決,其他人或機構,均沒有權一口咬定黎智英「無罪」,更沒有權力在未完成審訊的情況下,要求法庭以至特區政府「放人」。有犯罪的人,自然要承擔犯罪的後果;同理,如果黎智英是清白的,法庭亦會作出合適裁決。

筆者留意到,「無國界記者」還就香港的新聞自由狀況作出評論,我們可以用兩點去回應「無國界記者」,首先是從事新聞工作也要遵守法規,如果有新聞工作者違法,一樣要承擔責任;其次則是,儘管其抹黑香港的新聞自由狀況,現時部分媒體仍然不時質疑或批評政府,如香港「沒有新聞自由」,只怕不會有什麼質疑或批評聲音。當中重點,還在於行使新聞自由權利,與煽動、攬炒及違法是兩碼子事,「無國界記者」在黎智英案結案陳詞時對香港作出抹黑,意欲何為?須知道,記者可以無國界,但法律必有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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