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李志宏未歸還經費等 律政司追討近7萬元勝訴

【點新聞報道】攬炒派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李志宏,被律政司長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控他在喪失區議員資格後沒向政府歸還未動用經費及5項電子產品,向他追討共69,870.29元。案件昨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簡短提訊,李沒到庭。審裁官潘弘翰裁定律政司長勝訴,下令李須支付69,870.29元欠款和120元訟費。

本案申索人為律政司長,被告為李志宏。申索書指,李2021年10月8 日喪失區議員資格,據《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他須於擔任區議員的最後一日或之前,把任何未動用的預支款項歸還,即31,093.39港元。另須退還2部智能手提電話、2部手提電腦及1部揚聲器,回購價總共38,776.9元,總款項為69,870.29元。申索書稱,李至今仍未歸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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