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深圳摘星教育「借殼」風波愈演愈烈,其早前聲稱與香港私立的崇正中學合辦中學文憑(DSE)課程,可於香港校舍就讀,由該內地機構教學,一年學費連「捐款」最貴要價19萬元,較教育局批准該中學收取的學費貴逾五倍。教育局對此回覆指,無接獲「摘星」於崇正中學校址營辦學校,或開辦教育課程的申請,正就其招生行為採取執法行動。據港媒8日報道,崇正中學校長董福回應表示,「完全不知道這件事」,並呼籲記者「找出搞這件事的人,不要找我」。

摘星「澄清」:僅代理崇正中學招生
「摘星」在網上以「崇正黃了?」為題發聲明「澄清」,又指僅代理崇正中學招生,由崇正老師上課,並未有協助崇正中學錄取任何一位學生。
摘星發出「澄清」:
一、深圳摘星僅代理崇正中學招生,並沒有在崇正中學舉辦課程。
二、深圳摘星對崇正中學的宣傳均在深圳進行,未有在香港進行任何宣傳或招生活動。
三、直至發布此消息為止,深圳摘星未有協助崇正中學錄取任何一位學生。
四、崇正中學擬招收的學生均在崇正中學校址上課,教職人員皆為崇正中學的老師。

崇正校監否認與摘星合作 校長:完全不知道這件事
據傳媒報道,教育局表示,崇正中學辦學團體是香港崇正總會,校監為黃華安,校長為董福。校長董福回應表示,「完全不知道這件事」,並呼籲記者「找出搞這件事的人,不要找我」。
黃華安則回應表示,對近日崇正被「借殼」辦學一事不知情,崇正中學從來沒跟摘星合辦課程,他亦沒收過對方邀請辦學,形容事件是「有啲人夾硬嚟」。他透露崇正中學年多前已停收生,又稱自己要跟「崇正中學有限公司」打官司,爭奪學校營運權。被問日後會否容許崇正跟摘星合作,他說「從來沒收過邀請,現在講這些就是無稽之談啦!」
報道指,崇正總會秘書處職員黃女士稱崇正中學與崇正總會「冇挐掕」(無關聯),學校管理權在「崇正中學有限公司」,總會不清楚其內部運作。黃女士說,校監黃華安近年成立「崇正中學(管理)有限公司」,亦非總會管理。
考評局:適時檢視DSE與考學校名單
崇正中學過往曾辦DSE課程,該校亦在考評局今年DSE與考學校名單。至於會否DQ崇正「與考學校」資格,考評局表示會適時檢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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