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2022年3月7日,時年70歲的男保安陳桂生因長期受患有精神病的女兒言語及肢體攻擊,終將32歲女兒扼斃,其後報警自首。他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他謀殺罪脫,並一致裁定基於激怒而誤殺罪成,今日(6日)在高等法院判囚4年8個月。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宗令人遺憾的悲劇,指具備「法外施恩」(temper justice with mercy)的考量空間。以7年作為誤殺罪的量刑起點,鑒於被告在審訊前已承認誤殺罪,獲三分之一認罪扣減,最終判他監禁4年8個月。胡官指,被告已還押3年5個月,相信快將刑滿獲釋。
74歲被告陳桂生,案發時70歲,當時任職保安員,他被裁定於2022年3月,在旺角海富苑海韻閣一個單位內誤殺32歲女子。案情指,女死者2021年確診患有自閉症、強迫症及亞氏保加症等精神疾病,死前幾年曾持續接受藥物治療。據控方指,死者2021年確診自閉症、強迫症、躁鬱症、亞氏保加症及學習障礙,需持續接受藥物治療,但後期不願服藥和覆診。又指死者生前失業6年,與父母關係緊張,常因生活習慣問題,例如清潔、物品擺放及洗碗瑣事爭執。死者又經常禁止父親如廁或睡覺,並涉及肢體行為,曾六度惹來警方介入。被告在警誡會面中表示,他與女兒相處太大壓力,女兒動輒便因細枝末節爭執不休,他感到「頂唔順」、「忍無可忍」,「再係咁我覺得自己會精神分裂」,又指他事發前早已想過要殺女兒。
2022年3月7日,被告凌晨時分欲往洗手間如廁時被女兒阻止,其後她發現被告未有沖廁又沒放好拖鞋,大聲責罵被告,並以雨傘擊打被告約10次。被告始終沒有還擊,僅說「唔好打我啦,我要瞓覺啦,別煩我」。至凌晨3時許,被告因長期忍受女兒的責罵及肢體攻擊,感到極度沮喪,終於「忍無可忍」,萌生殺意。於是進入女兒房間,雙手掐住女兒的頸部及喉嚨,歷時超過10分鐘,直至女兒窒息死亡,其後致電並傳訊息向前妻,即女兒生母承認他掐死了女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