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在惡劣天氣下,天文台會適時發出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不少打工仔對各警告生效時,是否需要上班、能否在家工作等安排感到困惑。不少上班族熱議是否可放「暴雨假」?僱主要求打工仔在家工作(WFH),又是否合法?快來一文睇清勞工處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守則。

黑色暴雨警告工作安排
根據勞工處《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守則》,在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不同情況下的工作安排有明確指引。
情況 | 僱員類別 | 工作安排 |
工作時間開始前生效 | 一般僱員 | 僱主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 |
指定人員 | 在安全情況下,按協定安排返回或繼續當值。若交通受阻,僱主應以僱員安全為先。 | |
工作時間期間發出 | 戶內工作僱員 | 除非有危險,否則應如常工作。 |
戶外工作僱員 | 主管應盡快暫停戶外工作,安排僱員到安全地方暫避。 | |
下班時仍然生效 | 所有僱員 | 應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大雨過去。僱主應在工作地點開放地方讓僱員暫避。 |
紅色/黃色暴雨警告工作安排
警告信號 | 工作安排 |
紅色暴雨警告 | 僱員應如常工作。僱主可酌情讓有特殊需要(如懷孕、殘疾)的僱員提早下班。 |
黃色暴雨警告 | 僱員應如常工作。僱主可酌情讓有特殊需要(如懷孕、殘疾)的僱員提早下班。 |
暴雨警告取消後復工安排
當惡劣天氣警告取消後,復工安排視乎剩餘的工作時間而定。
警告取消時剩餘工作時間 | 復工安排 |
超過3小時 | 員工應盡量在 2 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 |
不足3小時 | 僱主應容許員工無須上班。 |
勞工處亦提醒,僱主應對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提供彈性安排,例如容許在家工作或給予更寬裕的復工時間。
惡劣天氣下的在家工作 (WFH) 安排
根據勞工處的《守則》,僱主安排員工在颱風、暴雨或「極端情況」下在家工作(WFH)是合理的要求。守則建議僱主應作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並鼓勵預早規劃遙距工作的可行性。
僱主在訂立相關政策時,可考慮以下因素:
- 預先評估: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及僱員崗位,評估及訂明適合遙距工作的範疇、模式及啟動情況。
- 諮詢員工:在制定政策過程中諮詢員工,並考慮個別僱員的特殊需要。
- 溝通與督導:訂明遙距工作期間的聯繫與督導方式(如電郵、電話等)。
- 設備支援:確保僱員具備處理職務所需的設備,如電腦及相關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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