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泊牛肉乾明年加至400元 多項交通違例罰款最高加至1500元(附詳情)

【點新聞報道】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日(30日)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分別動議兩項擬議決議案,調高多項影響道路安全及導致交通擠塞罪行的定額罰款,包括違例泊車由320元增至400元,其餘19項交通違例則由320至1000元,上調至480至1500元。

此外,咪錶收費已31年沒有調整,政府同時提出加價,由目前每15分鐘2元,調整至每15分鐘4元,即每小時最高收費為16元,以加快咪錶停車位的流轉,估計可為政府分別帶來約2.2億及約3.7億元的額外收入。貨車、巴士及旅遊巴士咪錶位收費維持不變。

違例泊車罰款明年1月1日起由320元增至400元。(點新聞資料圖)

陳美寶表示,是次加幅與通脹相比屬溫和,政府會積極改善及增加泊車位供應。若獲立法會通過,修訂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警務處處長將會按該兩條條例的條文,指明新的罰款通知書和電子罰款通知書的格式,房委會亦會就定額罰款通知書作出相應的修訂。

超速駕駛定個罰款擬加50%

超度程度 原價(港元) 加至(港元) 加幅(港元)
≤15公里/小時 320 480 160
>15-30公里/小時 450 675 225
>30-45公里/小時 600 900 300
>45公里/小時 1,000 1.500 500

陳美寶指出,雖警務處重點執法打擊交通罪行,但如超速、違反標記、過雙白線及用電話等違例仍居高不下,反映現行罰款缺乏阻嚇力。為了恢復定額罰款應有的阻嚇力,政府認為須提高違泊及其他擾亂交通罪行罰款。

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陳紹雄表示,理解政策目標,但任何加價不受歡迎,應以數據審視合理性。他指罰款自1994年30年未調整,期間通脹率增逾七成,令罰款阻嚇力下降,車主「肉赤」感減弱,甚至視罰單為泊車費。對比世界其他地區,他指香港違泊罰款偏低,認同加強阻嚇力,提升安全。

部分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擬加價50%

違例事項 原價(港元) 加至(港元) 加幅(港元)
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 450 675 225
非法進入黃色方格路口 400 600 200
非法進入交通燈控制的黃條過路處 320 480 160
橫過連續雙白線或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 450 675 225
在限制區內讓乘客上落 560 840 280
在限制區內裝卸貨物 450 675 225
沒有遵從交通燈指示 600 900 300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全港泊車位長期不足,部分路段閒置卻無設咪錶,變相「逼司機違法」。他建議當局需優先在商業區增設定時上落貨區、擴闊泊位,否則單靠重罰無效;並倡警方引入人工智能預篩個案,區分短時上落與長期阻塞,執法前亦應評估是否造成實際阻塞或危險,避免機械式抄牌。

部分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擬加價50%

違例事項 原價(港元) 加至(港元) 加幅(港元)
沒有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行 450 675 225
沒有未學校交通安全隊員而停車 450 675 225
車輛作「U」字形轉向導致阻礙 400 600 200
在汽車移動時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 450 675 225
未經授權而在巴士站、公共小巴站停車 400 600 200
沒有遵從交通標誌 450 675 225
沒有遵從道路標記 450 675 225
公共車輛上落乘客時停車超過所需時間 400 6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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