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23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有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的具體時間,經黨中央批准,定於2025年12月18日正式啟動。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已牽頭制定了貨物進出「一線」「二線」及在島內流通的稅收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徵稅商品目錄,擬於全島封關運作之日起施行。
為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進出「一線」、「二線」及在島內流通稅收政策的通知》《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徵稅商品目錄的通知》,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全島封關時的貨物稅收政策。
政策規定,海南自由貿易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外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設立「一線」,海南自由貿易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其他地區之間設立「二線」。
一是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登記註冊的獨立法人企業,自由貿易港內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稱享惠主體)經「一線」進口徵稅商品目錄以外的貨物(以下稱「零關稅」貨物)免徵進口稅收(包括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二是「零關稅」貨物及其加工製成品在島內享惠主體間流通時免於補繳進口稅收。
三是對「零關稅」貨物及其加工製成品經「二線」進入內地,以及流通至非享惠主體和個人時補繳進口稅收。其中,對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企業加工增值達到或超過30%的貨物,經「二線」進入內地免徵進口關稅。
「零關稅」商品範圍將擴大至約6600個稅目
據介紹,封關後,「零關稅」商品覆蓋面顯著提高。全島封關運作以後,進口「零關稅」商品將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由進口徵稅商品目錄取代此前的「零關稅」商品正面清單。「零關稅」商品範圍將由目前的1900個稅目擴大至約6600個稅目,約佔全部商品稅目的74%,這比封關前提高了近53個百分點。
享惠主體範圍也明顯擴大。目前,進口「零關稅」政策僅允許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登記註冊的獨立法人企業、事業單位作為享惠主體,全島封關運作之後,享惠主體將基本覆蓋全島有實際進口需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還有民辦非企業單位等。
財政部副部長廖岷表示,政策的限制條件進一步放寬。封關運作以後,進口「零關稅」商品及其加工製成品不再局限於企業自用,可以在享惠主體間自由流動,免於補繳進口稅收,這對於延伸島內的產業鏈條,增強產業競爭力,形成產業集群效應,具有積極意義。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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