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訪冇應門兼「零水電」遭收樓 公屋戶上訴稱在家僅睡覺

【點新聞報道】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一名女子,早前因房委會多次突擊家訪時均不在家,加上水電用量近零又未有每天拿信件等而被收屋,女住戶向委員會上訴不果,今年4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案件近日於高院審理,暫委法官林展將於兩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

申請人鄧慧賢報稱小提琴導師,涉案單位為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某公屋;答辯人為上訴委員會(房屋)及香港房屋委員會。自行應訊的鄧慧賢在庭上力陳家中不耗水電的原因,是因為生活節儉且中沒有沒有家居電話、Wi-Fi路由器、電視,雪櫃也沒有插電,單位內只用充電式節能燈照明,那盏2023年購買的充電燈泡至今「都唔洗再叉電」,手機則於工作地點充電。

她表示,因要照顧視障的母親及年幼外甥,平日早出晚歸,在家僅為睡覺,所有如洗澡、洗衣服等需要用水用電的活動多數都在妹妹家進行,因此單位水電用量自然長期處於極低狀態。她強調,自己仍然以該單位為真正的居所,指收樓決為她帶來重大精神打擊。

房委會則表明早出晚歸並非藉口,綜觀水電紀錄奇低、家訪未有人應門情況、租金繳費紀錄、與出入境紀錄等,認定決定並非不合理。至於凌晨時段家訪,房委會解釋並非法律要求,還涉及人手及安全等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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