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刊憲前夕 37歲男涉攜太空油毒品羅湖被捕

香港海關檢獲的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電子煙裝置。(政府新聞處)

【點新聞報道】香港海關昨日(16日)在羅湖管制站偵破一宗涉及出境旅客管有屬《危險藥物條例》的依托咪酯案件,檢獲一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一支電子煙裝置。

海關人員昨日在羅湖管制站為一名37歲男旅客進行清關時,在其身上搜出一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一支電子煙裝置,遂把他拘捕,現正保釋候查。

保安局昨日表示,《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於7月18日起正式刊憲,屆時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包括但不限於異丙帕酯、美托咪酯和丙帕酯,都將成為毒品。在《危險藥物條例》的嚴格管制下,販運及製造這些物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及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刑罰為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相關閱讀: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7·18刊憲 將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列為毒品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刊憲前夕 37歲男涉攜太空油毒品羅湖被捕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