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7月15日,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舉行工作會議,並於會議後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查核結果。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盛銳敏宣布,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14日致送選管會的審查意見書,「澳門創建民生力量」候選名單中,6名候選人黃德來、梁小玉、謝明霖、周志輝、魏家鳯、馮啓豪,以及「傳新力量」候選名單中,6名候選人林宇滔、甄慶悅、謝伊琪、蕭盈榮、陳俊明、張奕聰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故選管會對這12人作出不符合候選資格的決定。
選管會按照《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對「澳門創建民生力量」候選名單的6名候選人,以及「傳新力量」候選名單的6名候選人作出不符合候選人資格的決定。對於選管會根據審查意見書作出候選人不符合候選人資格的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另外,選管會日前收到「澳門創建民生力量」候選名單候選人康慧儀的退選通知,有關通知符合法律規定,已產生效力。

去年,澳門特區修改《立法會選舉法》,完善參選人資格審查程序,在法律制度上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同時完善選舉程序的不同環節,以確保立法會選舉公平、公正、廉潔和有序進行。
修改後的《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國安委負責就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者向選管會發出具約束性的審查意見書,選管會按照意見書對相關人士作出不符合候選人資格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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