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今日(7日)開會,審議特區政府就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戶」的建議。受單位改裝影響、但入息及資產超過申請公屋標準的劏房住戶,可以透過「丙類租戶」資格申請入住過渡性房屋,最短可入住一個月,最長為兩年。
民建聯議員鄭泳舜關注,《簡樸房條例草案》預計明年3月才實施,而在條例正式實施前,可能已有業主計劃將分間單位改裝,以符合「簡樸房」的要求,詢問政府「丙類租戶」是否可照顧在條例實施前被迫遷離分間單位的租戶,以及會有哪些額外資源,鼓勵他們申請過渡屋單位。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表示,「丙類租戶」在立法會正式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後就可以申請,相信能夠照顧在條例正式實施前,已要遷離分間單位的人士。政府已設立6隊區域服務隊,他們會到劏房進行探訪及宣傳,亦會協助有需要人士申請及介紹適合的過渡房屋。
議員梁文廣關注,租戶未必有任何證明或社工推薦文件,建議當局考慮設立範本,讓有需要的租戶,提供予分間單位業主簽署作為證明,以簡化相關程序。戴尚誠回應指,會考慮議員意見,強調會盡量彈性處理,當局並非鐵板一塊,有關證明只是希望防止有人濫用房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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