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根據《商船規例》,所有本地船隻的操作人員均必須持有本地合格證明書。海事處今日(30日)宣布,由即日起,申領或續期本地合格證明書的申請人必須提交由認可醫生簽發的健康證明書。當證書持有人年屆65歲後,若要續牌則須每三年接受並通過健康評估;年滿71歲後,則須每年通過健康評估後方可續期。
海事處指,有關健康證明書的要求涵蓋兩類人士:第一類涉及所有新申請或續領任何級別的本地合格證明書的人士;第二類只涉及操作載客船(即第I類別船隻)以及運載氣體、有毒液體物質、石油等運輸船(即第II類別內指定類型船隻,統稱「高風險船隻」)的船長和輪機操作員。
所有新申請本地合格證明書及續領本地合格證明書的人士,在提交申請表時,均須向海事處一併提交由認可醫生所簽發的健康證明書。本地合格證明書一經發出,其有效期在持有人年屆65歲時方告失效。本地合格證明書持有人在年屆65歲後,如欲續期其證明書,將須每三年接受並通過健康評估。當持有人年滿71歲後,則須在每年通過健康評估後,方可續期。
另外,所有操作高風險船隻的船長和輪機操作員須每五年接受一次健康評估,以確保其身體情況適合操作有關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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