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五周年紀念日即將來臨,五年來,香港社會實現「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議員李浩然接受點新聞記者訪問時表示,在香港國安法保障下,香港特區得以完成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體制不斷完善。他認為,這部法律在立法上具有開創性、世界意義,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上提供新示範。
李浩然指出,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和地區都有自己的國家安全法律,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本來就是屬於中央事權,基本上都是從國家層面進行立法,中央通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授權並要求特區自行立法,既明確了這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高度信任,更彰顯了「一國兩制」的創新性。「這充分說明了基本法上世紀80年代起草的時候就非常有開創性。」
2020年,香港國安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而制定,去年,香港透過本地立法,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兩部法律共同組成香港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體制,相輔相承,無縫銜接。值得關注的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律內容包括實體法、程式法和組織法,既參考了很多國家和地區的同類法律,特別是不少普通法地區的立法,能夠與國際主流接軌,又照顧到中國獨有國情,以及特區的「兩制」所需要的平衡,這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創新。
此外,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也很好地體現了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的統一。李浩然表示,2019年香港發生嚴重暴亂,中央政府及時出手採取一系列措施,通過全國人大層面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這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但是在運作當中,我們又看到由特區進行立法,很好平衡香港的自治權。
香港國安法執行機制上,規定香港特區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監控部門。同時,中央人民政府則在香港特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凝聚中央以及特區的力量一起來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既考慮到中央權力,也考慮到香港特區所應該承擔的責任,達成很好的平衡以及組合。
(點新聞記者李望賢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