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明年3·1接受登記 每個分間單位擬收3000元認證費

【點新聞報道】政府計劃全面處理劣質「劏房」,以立法方式制訂「簡樸房」規管制度,日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滿足相關的最低標準並獲認證為「簡樸房」方可合法出租。房屋局今日(19日)釋出有關《簡樸房條例草案》文件,計劃2026年3月1日起,正式開始接受劏房登記和「簡樸房」認證申請。

登記期為期12個月,期內完成登記的單位可獲劃一36個月的寬限期,讓已登記業主或營運者改動單位和申請認證,以符合法例標準。而寬限期前6個月定為「倒數期」,換言之即是2029年9月1日起,禁止已登記但無有效認證的單位訂立新租價,否則與租戶訂立新租賃的人士須負上刑事責任。

為推動市場盡早完成認證,首三年推出「早鳥優惠」,登記期起計第一年,所有分間單位的認證費用全額豁免;第二年,已登記的分間單位認證費用全額豁免,其他分間單位,即例如新加入市場的單位需繳付1500元的半額費用;第三年,只有在登記期第一至第六個月提交申請的已登記分間單位能全額豁免,其餘單位均需繳付半額費用。至第四年,所有分間單位的認證申請,均需繳付3000元全額費用。

政府表示,考慮到位於同一住宅單位的分間單位或需進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工程以滿足最低標準,建議認證申請應按每個獨立的分間單位進行,以便因應個別分間單位的狀況和改造工程的進度為單位提交申請。「簡樸房」認證申請的要求包括填妥指定表格並提供所須資料、提交由指明專業人士核證的報告以確認相關分間單位及住宅單位的共用部分(例如走廊)符合最低標準,以及已遵辦由屋宇署或其他部門對該分間單位或其所處的住宅單位所發出的相關法定命令/指示/通知。

至於執法方面,將於2027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違法情況包括:住宅單位內兩個或以上的分間單位獨立出租作住用用途,但沒有有效登記及「簡樸房」認證;以及將已登記但沒有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在倒數期內出租作住用途,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6級罰1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該罪行續的每一日,另處罰款2萬港元;或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 30萬港元及監禁3年,並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日另處罰款2萬港元。

當局強調,會透過社工協助受影響住戶尋找居所搬遷,為有需要的住戶暫時提供安置,但不會因為執法行動而獲提早編配公屋單位,以免對其他輪候公屋人士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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