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國安牌照條件惹議  署長吳文傑致函《明報》以正視聽

食環署署長吳文傑去函《明報》。

【點新聞報道】就今日(18日)《明報》刊登由陳文敏撰寫的文章,質疑食環署在牌照施加與國家安全有關的牌照條件,食環署署長吳文傑去函《明報》指出事實,以正視聽。

環境及生態局在社交平台發文指,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牌照持有人與所有香港居民一樣,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食環署新增的牌照條件主要旨在防範和制止不利國家安全的行為,奉公守法的持牌人無須擔心。

食環署早前就食肆、娛樂場所等牌照新增國安條款,規定持牌人及任何關連人士,不可作出或牽涉任何危害國安的罪行,或不利於國安或香港公眾利益的「冒犯行為」,否則可被「釘牌」。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食環署國安牌照條件惹議  署長吳文傑致函《明報》以正視聽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