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日前,在香港有三十多年歷史的海皇粥店宣布全線結業後,有員工投訴遭拖欠薪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已有10多名外勞向勞工處求助,政府會透過外勞支援計劃(「輸入勞工支援計劃」)提供相應資助。
自2023年9月起,政府推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計劃)以應對人力短缺帶來的挑戰。截至2025年4月16日,該計劃已經批准了54,278名外勞的輸入,其中36,555名屬過往一般不得輸入的職位類別。
隨着香港勞工市場中的外勞數量增加,社會高度關注外勞的權益保障,近年出現的多宗黑中介、外勞被剋扣及無故解僱等個案,均引起社會熱議。

簽訂陰陽合同致薪金被扣
近年,特區政府推出優化計劃,目的是輸入勞動力,緩解本港特定行業的人手不足問題,但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出現無良中介和企業鉆制度空子,以不當手法拖欠和剋扣外勞的薪酬,包括以使用「陰陽合同」、實施「回水」等手段,要求外勞每月支付一定數額的「勞務費」,或以沒收香港身份證和提款卡的手段剋扣工資,令外勞最終收取的薪酬少於公司向勞工處申報的金額。
按照規定,通過優化計劃輸入的勞工,其工資須不低於本地工人擔任相類職位每月工資的中位數。而一些黑心中介表面上發放足糧予外勞,但另透過所謂的管理公司扣起外勞的出糧銀行卡及密碼,在抽走五六成人工後,才將餘款才以現金匯款方式過數到外勞內地戶口中。
來港從事建造業的外勞蔣先生,就因為不忿管理公司剝削而反抗、最終遭解僱返回內地。他透露,在港打工時,出糧提款卡一開始就寄到管理公司手中,密碼也由管理公司保存,每月大判向其銀行戶口出糧,翌日就被人提走戶口內所有錢,扣起五六成,餘下的四五成工資才匯到蔣先生內地戶口,「而且通常是滯後一個月匯款,例如今年5月大判出糧約3.5萬港幣,6月實際到手只有約15,500元人民幣。」
蔣先生說:「一來銀行卡不在我們手上,二來開戶時密碼也由管理公司的人設定,根本拿不到錢,我們就是這樣任由他們(管理公司)安排。我是每月微信錢包收到錢之後,才知道發了工資。」
當遇到被剝削的情況時,許多外勞為保住工作機會,往往不敢投訴,只得將部分人工「回水」給中介或僱主。這類行為降低了聘請外勞的實際成本,令僱主為謀取更大利潤,傾向聘用外勞,間接影響本港勞工就業。

被迫行賄以保留工作機會
當外勞來港工作後,除了可能面臨被壓榨薪資的風險,還可能會被索賄以換取聘用和續約。
今年4月,廉政公署稱,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有輸入勞工懷疑被索賄及壓榨工資,經調查後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即富善雲石廠有限公司(富善)的董事兼股東陳善泰,控告他涉嫌向21名輸入勞工收賄共逾100萬元以協助工人受僱。
廉署調查發現,輸入勞工合約日薪應是1,350元,陳善泰涉嫌透過外勞「工頭」向工人表示其實際日薪為780元至1,150元,並要求工人把合約日薪與實際日薪的差額退還,涉款共逾100萬元。
廉署又分案起訴另一名外勞「工頭」王振中,他涉嫌於2024年4月至10月期間,串謀一名中間人從8名工人收取多筆賄款,以協助他們受僱和續僱。廉署調查顯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賄逾35,000元。
早在去年12月,廉署曾調查並揭發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兩名外勞「工頭」,涉嫌為分判商向58名輸入勞工收賄共逾600萬港元,以協助工人受僱。
廉署發言人表示,案件的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機會而啞忍被不法欺壓,為加強輸入勞工對香港反貪法例的認識,均於工人抵港8個星期內為他們安排防貪教育講座,並會透過不同渠道持續發放相關信息。廉署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會繼續與發展局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防止類似本案的罪行發生。
福利不公致無法領取津貼
外勞的合法收入除了合約寫明的月薪外,還涉及各類「津貼」。「津貼」是僱主根據僱傭合約,為外勞提供的額外經濟補貼,例如房屋津貼、交通津貼、膳食津貼等。這些津貼通常與外勞的工作直接相關,被視為工資的一部分,僱主有義務支付。如果合約中未明確列明額外補貼,僱主在法律上則無義務支付。
但在實際執行中,外勞往往無法順利享有這些津貼,部分僱主會以「工作範圍內,不另計酬」為理由拒絕支付津貼,也有僱主聲稱「外勞已經包食宿,不需額外津貼」,變相降低實際收入。
此外,因外勞多數透過中介來港,合約條款模糊,甚至有多語言版本不一致的情況,有人便利用外勞不熟悉本地法律,在合約中寫明「不享額外津貼」以不予支付,造成外勞的不公平待遇。

勞福局:外勞亦享有本地勞工保障權益
在香港工作的外勞若遭遇欠薪、剋扣津貼、工時過長、歧視或虐待,可依法採取有效措施,維護自身權益。外勞也要主動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有效避免剝削事件的發生。
在投訴或尋求法律協助前,僱員可以保存僱主違規的證據,例如僱傭合約,證明實際收入與合約不符的工資單和銀行轉帳記錄,證明超時工作的工作排班表和加班記錄等。
若情況不嚴重,僱員可先與僱主進行溝通,協商解決。若仍未能解決爭議,可向勞工處尋求幫助,正式提出投訴。勞工處會聯絡僱主調解,若調解失敗,可轉交「勞資審裁處」訴訟,以追討薪資和相關賠償。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曾表示,政府一直高度重視保障輸入勞工的僱傭權益,輸入勞工與本地勞工享有本港勞工法例賦予的同等權利和保障,包括按時獲發工資的保障、扣除工資的限制等。為加強保障輸入勞工,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跟進輸入勞工懷疑被剝削的個案。
此外,在日前海皇粥店結業事件中,孫玉菡指,今年1月當局推出外勞支援計劃,當遇到公司結業要追討欠薪,外勞最多可在簽證終止後多留港2星期,期間政府會提供每日350元住宿資助,或其住宿費用的70%資助,亦會有每日100元膳食和交通津貼,在完成追討後政府會通知外勞再來港取回欠薪,他們留港的住宿費亦有資助。
(點新聞實習記者梁譯尹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