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設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的兩項附屬法例,審議期限於2025年6月11日屆滿。一如在內務委員會提交立法會的書面報告中顯示,在審議期內並無提出修訂、延展或察悉議案。
署理行政長官陳國基會同行政會議於2025年5月13日,通過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110條訂立《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以及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42條,由署理行政長官作出《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就香港國安法第五章關乎國安公署職責的條文訂明具體細節。該兩項附屬法例於同日刊憲並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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