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政府今日(6日)於憲報刊登《穩定幣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2025年8月1日為《穩定幣條例》(第656章)開始實施的日期。該條例已於2025年5月30日刊憲,旨在監管涉及穩定幣的活動,並在香港設立受規管穩定幣活動的發牌制度。
根據《條例》第1(2)條,該條例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已制訂《穩定幣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正式確定2025年8月1日為條例生效日。
與此同時,財政司司長為施行《穩定幣條例》第9(2)(b)(iii)條,制訂了《穩定幣條例(為第9(2)(b)(iii)條指明人士)公告》,指明專業投資者(《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附表1第1部第1條所指者)為可接受未獲牌照人士發行的指明穩定幣的要約對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條例》生效後,該發牌制度將為相關的穩定幣活動提供適切規範,是促進香港的穩定幣和數碼資產生態圈可持續發展的里程碑。
香港金融管理局已就制度的詳細監管要求展開諮詢,包括與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相關的條文。政府將於下星期三(6月11日)將兩項公告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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