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上訴得直 不小心駕駛脫罪

【點新聞報道】前執業大律師林作涉嫌在2022年駕駛跑車至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時,失控撞向鋼柱,較早前否認不小心駕駛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罰款2,000元。林作不服定罪去年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潘兆童昨日頒布書面判詞稱,重新審視涉案證據及閉路電視片段後,認為控方未能夠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林作不小心駕駛,裁定林作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刑罰。

判詞指出,林作在事發當日駕車時車頭撞柱屬不爭事實,但原審裁判官朱文瀚單憑觀看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理應無法確定林作駕車時是否失控、跣胎、誤判轉彎時間,亦無法確定肇事的原因,認為原審錯誤應用「不證自明」的法律原則。

林作原被控於2022年6月10日進入中環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LG/F層時,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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