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熱門演唱會門票向來一票難求,騙徒冒充黃牛詐騙歌迷錢財的案件層出不窮。點新聞近日接獲讀者爆料,揭露一宗疑似跨境詐騙事件,有港人涉嫌在網上假扮黃牛,對內地歌迷行騙。
今年3月,廣州舉行的王力宏「最好的地方」巡迴演唱會門票在售票平台炙手可熱。內地歌迷小吳(化名)與三位好友經友人介紹,在微信聯繫上一名據說有過成功出票經驗的的黃牛「至尊寶」。小吳透露,這名黃牛全程使用微信以粵語溝通,令她誤以為對方是廣東本地人。

該黃牛表示有票,並表示出票需要時間,要求提前收錢,於是小吳以1580元人民幣一人的價格在支付寶向黃牛轉賬,購買了4張演唱會門票。據讀者反饋,該黃牛所使用的支付寶賬號實名為章X俊。

雙方約定於演唱會前一兩天(4月17日或18日)在廣州線下交票。但之後黃牛一拖再拖,最後定在演唱會當天(4月19日)下午5時見面,要小吳「等一陣」。

詭異的是,自18日19:10確定最終見面時間後,該黃牛微信突然停止回應,小吳數次詢問都音訊全無。

於是小吳立即報警,廣州警方也迅速立案。據了解,該黃牛的微信賬號涉及多筆大額金錢轉賬,疑似詐騙多人;同時,賬號持有人是一名香港居民,且近四年未曾入境內地。
專家說法|疑涉跨境騙案 後續如何處理?
內地律師、華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傑接受點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此為典型的詐騙案。他介紹,案件金額已達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規定的詐騙罪,若該嫌疑人被移交至內地審判,嫌疑人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然而,因嫌疑人為香港居民,案件涉及跨境執法,處理程序較為複雜。陳傑律師指出,只要立案,案件將會進入刑偵階段,並啟用兩地司法協作機制,「一定會有一個處理結果。」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接受點新聞記者採訪時指出,該案屬於跨境網絡詐騙,犯罪行為實施地位於香港,而犯罪結果地為廣州,涉及香港與內地雙重司法管轄權。傅健慈教授介紹,在香港,嫌疑人的行為可能涉嫌違反《香港盜竊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法騙取財物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及第16A條「欺騙罪」,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而在內地,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根據詐騙金額,一般情況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可判處3至10年有期徒刑,特別嚴重者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對於案件處理,傅健慈提到,廣東省公安廳與香港警務處已建立完善的「粵港警務合作機制」,包括涉港聯絡處、港澳警務聯絡科、24小時熱線及聯絡員制度等。他建議內地公安充分利用該機制,直接通知香港警方展開調查、拘捕嫌疑人並搜集證據。他表示,該機制是打擊跨境犯罪的強大工具,若善加運用,可顯著提升執法效率。
(點新聞實習記者劉鴻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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