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涉嫌於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煽惑他人投白票,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他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在3月被高院駁回後,昨日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暫委法官即日駁回。
上訴人蘇浚鋒(23歲,項目主任),被控於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期間,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的一則帖文,而該帖文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
暫委法官姚勳智指出,選舉條例的立法目的是保障選舉公平公開,不能忽視相關背景,涉案行為可危害政治秩序。姚官續說,煽惑投白票的行為令選舉變得無效,不利選舉過程,更危害政治和社會秩序,認為上訴人的理據沒有可爭辯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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