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2019年11月,一批黑暴分子在油麻地掀暴動,圖「營救」被包圍在理工大學內的暴徒,警方一舉拘捕213人及控以暴動等罪。當中一批9名被告,其中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5年,他們分別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昨經開庭後,即時駁回5人的申請,並將於6個月內頒發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由。
5名上訴人分別是陳彥宏(22歲)、張穎瑜(23歲)、朱國智(32歲)、高天祐(23歲)及林鳳芝(23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5人當中的張穎瑜和林鳳芝就判刑及定罪上訴;陳彥宏和高天祐單就判刑上訴;而朱國智單就定罪上訴。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審理。
上訴方提出,上訴人於事發時年輕、案發後亦有更生等,判刑應予以考慮。法官潘敏琦指,減刑是酌情權,沒有法律原則指必須就年輕減刑,又指出暴動罪是「起步點好嚴重的罪行」,原審法官不給予減刑自然是道理。3名法官聽取陳辭後駁回全部人的上訴許可申請,6個月內頒下書面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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