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油尖警區重案組昨日(19日)成功偵破一宗「管有仿製槍械」案件,拘捕一名36歲內地男遊客。
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案件主管偵緝高級督察崔炳熙對案件作出簡報。崔炳熙指,5月19日早上約6時40分,接獲市民報案,指一名男子在尖沙咀地鐵站內持有疑似步槍及手槍,朝往荃灣方向的月台前進。該男子其後在佐敦站下車,沿上海街方向離去。


警方高度重視案件,並因案件嚴重性動用大量人力資源,並利用「銳眼」計劃的閉路電視系統追蹤嫌疑人行蹤。當日下午約2時,警方在吳松街一帶成功拘捕該名36歲中國籍男性旅客,並在其入住的賓館房間內檢獲兩支仿製槍械、彈夾、加壓氣體及膠彈珠。
被捕男子涉嫌「管有仿製槍械」被拘捕,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涉案氣槍已送往檢驗,以確認是否符合相關規例。崔炳熙稱,經初步調查,相信該男子為單獨犯案,無證據顯示其與任何組織或同黨有關聯,亦無計劃使用涉案武器進行襲擊。

崔炳熙表示,警方高度重視此案,強調被捕人光天化日之下,於公共交通工具及鬧市中攜帶未經包裝的仿製槍械,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引起市民恐慌。警方將繼續投入資源,嚴打同類案件,保障市民安全。
警方同時提醒市民及來港旅客,必須遵守香港有關槍械及武器的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0條,管有仿製槍械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可被判處最高兩年監禁;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第4條,管有違禁武器亦可被判處最高三年監禁。警方呼籲公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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