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昨日(14日)通過《2025年香港城市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將原本由學生會會長擔任的當然校董席位,改為經由本科生互選產生。城大對此表示歡迎,認為修例後能加強城大校董會中本科生成員的代表性。
法案委員會主席張宇人提到,城大學生會過去5年有4年未能選出學生會會長,又引述校方認為現時有學生會評議會主席,代為出任大學校董會當然職位有違立法原意。因此,城大亦打算將學生會主席在校董會中的當然席位,改為由本科生互選產生。
立法會議員、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劉智鵬認為今次條例草案是撥亂反正,他表示有學生對政治參與熱情較低,即使有學生會選舉都可能是小圈子選舉,而小圈子代表巨型群體相當不合理。
該條例草案由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提出,旨在修訂《香港城市大學條例》(第1132章),包括:撤銷學生會會長的校董會成員身份,改由互選一名本科生產生,並由城大校董會委任;使選舉兩名教職員、本科生及研究生給予校董會委任為校董會成員的機制一致化;及就相關事宜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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