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內會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兩項與國安公署相關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工作。小組委員會由去年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原班人馬組成,廖長江擔任主席。
小組委員會暫定今日(15日)召開兩節會議審議附例,出席會議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今次制定兩項附屬法例,兼具法理及程序上的正當性,是香港特區履行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憲制責任的其中一個重要途徑,必須盡快完成。而且由於國家安全風險可能突如其來,而附屬法例對於保障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有效依法履職是必不可少。
林定國表示,兩部附屬法例符合國安條例的授權範圍,是透過本地立法細化香港國安法第5章關乎國安公署職責的條文,訂明較具體的細節、特區政府及公務人員須為公署履行職責提供協助的情況及條件等。他亦指兩部附屬法例符合普通法的原則,是沿用普通法下法律草擬的方式、技巧及習慣,所有條文都是精準清晰,包括罪行元素、例外情況或免責辯護等。
林定國續說,兩部附屬法例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國安法,有關保障人權及堅持法治原則的規定,在國安法就公署職責及權力作出嚴格的規定,附屬法例沒有賦予公署新的權力,而根據相關的規例,特區政府及其人員按公署要求提供協助時,必須要依法行事,亦要符合需要性及合理性的要求,以確保不超過維護國家安全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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