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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附屬法例條文清晰 對一般市民無影響

劉兆佳直言,外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例比香港更「辣」。(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政府建議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訂附屬法例,就駐港國安公署職責條文訂明具體細節,相關法例會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實施。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今日(12日)表示,制訂附屬法例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主體法例賦予的權力,提供更全面,更具體的輔助細節,有助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劉兆佳續稱,不論是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至及新的附屬法例,都充分體現中央與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分工和合作,反映各方尊重「一國兩制」和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獨特性。

劉兆佳強調,國際形勢複雜多變,尤其美國牽頭圍堵中國,未來會有更多不同類型涉及國家安全的挑戰,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相關條例。他直言,外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例比香港更「辣」,香港只是小巫見大巫,相反,新的修訂令原有條文內容越趨清晰,有利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亦可以幫助香港鞏固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優勢。

至於列明「禁地」範圍,劉兆佳認為,屬應有之義,情況如同駐港解放軍軍營一樣,便利中央駐港機構在特區工作。由於「禁地」同公署的職務內容相關,條文有詳細規定,政府會按規定公告,現場亦有清晰指示,不會出現個別地方突然變成「禁地」導致市民誤闖。他重申,有關規定是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生活,以及機構和組織的運作。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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