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關品方
今年3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最近筆者重看一遍。筆者有朋友駱律師,不明白「以法治國」和「依法治國」有什麼分別。
從西方思維角度,法律神聖大於一切,凌駕在人類社群和國家體制之上,認為應該「以法治國」(rule of law),因此司法獨立於立法和行政之外,三權分立,互相制衡;司法有強制功能(通過警察、公安、國安、法院和監獄執行法律),以法律的名義,隱然有凌駕性。賴清德當局近期有濫用司法機制的強制功能、藉此濫捕反對派的獨裁傾向,原因就在這裏,另文論述。
筆者的看法和律師朋友不同,認為依法治國(rule by law)涉及四個方面:人大立法、政協建議、政府管治、公檢法執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代表全國人民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法律,同時要確保國家體制依據法律進行有效管治。因此,全國人大既審議政府工作報告,亦審議兩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行政和司法都在立法之下,中國的政治制度是「依法治國」。
今年3月的「兩高」報告,有十個方面相當關鍵。筆者的理解,重點在於為人民服務,立場清晰,包括守護百姓利益,維護勞動者權益,促進公正司法,強化未成年人保護,嚴懲暴力犯罪,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的執法保障,強調人民在法治環境之下應受到充分保障。
在守護百姓利益方面,提出要做好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危機干預機制建設,要穩妥處理好婚姻家庭,食品藥品安全等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
在維護勞動者權益方面,重點解決勞動爭議,嚴懲求職詐騙,追索勞動報酬,幫助追回欠薪,支持農民工討薪維權,加強對新業態勞動者的法律知識宣傳普及,讓每一個勞動者既「勞有所得」,更「勞有法依」。
在強化未成年人保護方面,重點在起訴性侵、傷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推動對未成年人落實入職查詢不予錄用。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對損害少年兒童權益、破壞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言論,要做到精準貫徹、寬嚴相濟、懲教結合。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
在促進司法公正方面,加強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的安排,深化拓展監管範圍,積極創新監督機制,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贏公信。
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方面,針對電詐犯罪新形式和新態勢,不斷完善法律適用、持續加強對電詐犯罪和下游犯罪的打擊力度,從嚴從重從快切除電信網絡詐騙的苗頭。
在嚴懲暴力犯罪方面,嚴厲打擊暴力犯罪;對於矛盾隱患,重點是早發現,早介入,早調處,早化解;社會平安,群眾幸福。對於重大犯罪、涉黑惡犯罪和提供保護傘犯罪嚴懲不貸,堅持掃黑除惡。
以上六個方面,明顯的重點是以民為本,為人民服務;依法保障人民的正常安穩生活。
此外還有四個方面,屬商業行為範疇,包括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聚焦金融安全,懲治腐敗。
懲治腐敗的重點在金融、能源、醫藥和基建工作等領域的腐敗犯罪,讓人民真切感受到正風反腐的力度,所謂「清風正氣在身邊」。
聚焦金融安全的重點在懲治財務造假、內幕交易等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起訴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利用虛擬貨幣轉移犯罪所得等洗錢犯罪。要加強技術賦能,對異常交易關聯訴訟進行智能預警,幫助企業識別各類隱性風險。通過懲治違法「已然」,震懾違法「未然」,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法治保障。
至於優化營商環境和知識產權保護,相當專業,不另詳述。
中國的依法治國和改革開放齊頭並進,已經持續了40多年,不斷改善,永遠在發展和改善的路上。民法典的公布(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共1260條)更是劃時代,人民有法可循,治國有法可依。
筆者無意唱衰西方的法律。事實上,例如中國的《民法典》有不少就是參考了西方國家的相關法律概念,不似西方,更勝西方,因為切合中國自身的國情和民情。
至於以法治國,是西方國家的法治觀念,其核心思想是法律至上、權力制約和保障公民權利。已成立的法律應得到普遍的服從,大家服從的法律應該是良好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權分立。法治與民主及共和聯繫在一起。這些概念都基本正確。
以法治國的核心原則是法律至上。法律是國家和社會的最高準則,任何個人和機構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又同時通過分權制衡機制,有三權分立的安排。要害是認為司法機關應獨立於行政和立法機關之外以確保公正審判;同時強調法律程序正義和公正。以上概念有其局限性,例如過度依賴法律程序可能導致效率低下。形式上的平等可能掩蓋實質上的不平等。在法律固化的穩定性與社會發展的適應性之間(例如科技創新、價值變遷)可能存在矛盾。
法治在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秩序和限制行政權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需要不斷適應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以實現更高水平的公平與正義。以上這些方面,不論是以法治國還是依法治國,都有很多共同的原則。
筆者認為,比較中美兩國的法治制度,關鍵是為誰服務的問題。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還是為權貴階層和資本權益服務?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是制度孰優孰劣的分野,是資本主義經濟學與社會主義經濟學在法治制度方面的反映。因為過去八年來我們看到,美國法治制度崩壞是不爭的事實。
其所以崩壞,竟然體現在司法獨立、三權分立以及社會信任三個要害節點上。行政缺乏制衡,資本侵蝕司法,失去社會信任。總統可以利用職權對司法部門施加影響,削弱司法公正,為權貴集團、軍事工業和資本權貴服務,而不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不是這樣?筆者拋磚引玉,期待引起讀者們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