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陳術
政府計劃今年內就立法規管網約車平台制訂框架,昨日網約車平台Uber會見傳媒分享研究結果,建議平台及司機均需獲發牌照、所有行程須有保險保障、雙向評分機制、司機背景審查及車檢等。過去多年,少部分的士司機態度為人詬病,令部分市民傾向於使用網約車服務,規管網約車為大勢所趨,但過程既涉及載客服務的質量,也涉及安全等問題;筆者認為政府在立法規管時,應以市民利益及安全為大前提,其次則是要平衡好網約車與的士的利益,減少雙方的磨擦或衝突。
根據Uber的研究數據,現時有意使用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乘客,每日大約有120萬人次,隨着人口老化及人口增長,預計至2034年,需求增至140萬人次;目前全港大約有19%的點對點交通需求尚未被滿足,顯示網約車平台確實有市場。Uber建議,立法要符合三大原則:包括安全至上、服務可靠及靈活彈性,他同意營運平台要有相關牌照,確保所有行程受保險保障,參與的司機亦要先考牌及通過背景審查、車檢,以及要有雙向評分機制等。
安全至上、服務可靠,相信也是大眾同意的規管原則,對於規管網約車,從「車」的角度看,車輛要符合安全要求,需要有保護乘客權益的保險;而從「人」的角度看,當然亦要對司機有所要求,包括考牌、背景甚至健康審查等等。對於網約車的安全要求,都必須以乘客及公共安全為首要考量,這也是立法規管時不可退讓的底線。
不過,相比起「車」、「人」安全,有些利益問題的處理,可能更為複雜,現時的士牌照價格不低,有些公司、家庭都以出租的士為主要收入,將來如果向非的士類的平台或車發放網約車牌,需要給予牌照費嗎?如給予,多少牌照費才是合適?的士業界所維護的利益,除了日常生意,其實核心還包括的士牌照,將來如果發牌規管網約車,發多少牌照、牌照費多少可能是較難處理的問題。
綜觀近年的輿論,我們不難發現一個尷尬點,就是的士業界合法合規經營,而網約平台的私家車其實是非法取酬載客,一個合法,一個違法,但是不少市民所支持的,卻是網約車平台;歸根究底,是因為有的士司機服務態度欠佳,拒載、劏客等行為不時發生,導致有市民情願光顧網約車,也不太願意再坐正規的士。
從理想角度看,的士與網約車服務,可以良性競爭,也可以是互補不足,如Uber提供的數據真確,相關服務需求仍在上升,筆者認為,在規管過程中,安全第一,服務第二,平衡兩者(的士與網約車)利益亦不能忽視。其實放諸其他地方,早有規管網約車的法律,香港的相關法律也要與時並進,否則的士與網約車之間還是會起衝突,而市民在使用網約車時,也始終缺乏整全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