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分判商時任「工頭」,及一名時任建築工人,控告二人於疫情期間興建一個大嶼山社區隔離設施時,向4名經其介紹入職的釘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98,000元。兩名被告今日(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案情指,呂宇山,53歲,正洪工程有限公司(正洪)時任「工頭」;陳強,46歲,正洪時任建築工人。2022年3月初,陳強介紹4名釘板工人到地盤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呂宇山負責監督工作。兩名被告先後向該4名工人索取賄款,要求他們向呂宇山支付每個工作天500元賄款,以協助受聘。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4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於是在獲發放工資後向呂宇山支付賄款。兩人期間向4名經介紹入職的釘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98000元。
兩名被告共承認三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並將兩名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以等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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