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涉嫌於去年3月至11月期間,在多個社交平台頻頻發布煽動訊息,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案件昨(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今年4月28日再訊。
57歲的男被告周劍豪,報稱任兼職展場雜工。據了解,被告發布的具煽動意圖訊息內容涉及「仇恨中共」、「台獨」、「革命」,因而被控干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1)(b)條下「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3月26日至11月12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
辯方昨表示,由於終審法院未就譚得志煽動案頒下裁決,申請將案件押後,控方不反對。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到4月28日再訊,指示辯方需在譚得志案終極裁決後七日內通知法庭被告的答辯意向。周劍豪沒有申請保釋,需繼續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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