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擬將濫用公屋刑事化 梁文廣倡設指引供執法時參考

梁文廣建議政府稍後應和房協探討,如何加強打擊濫用房協公屋的行為。(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房委會計劃修訂《房屋條例》,包括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以及賦權獲授權人員檢查住戶個人資料等。立法會議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梁文廣今日(14日)表示,對修例表示歡迎。

梁文廣指出,今次修例目的主要打擊兩種濫用公屋行為,分別是將公屋轉租,以及將單位丟空作商業用途。而現時房委會設有「舉報濫用公屋獎」,今次建議亦未有列出實際濫用公屋行為,他擔心或會令部分居民對濫用行為有誤會,變相鼓勵更多舉報,對屋邨管理造成壓力。因此,他建議日後可制訂行政指引,供前線人員執法時參考,遇到個別複雜個案時,前線人員亦可將個案轉介管理層,決定是否要作深入調查,避免使用過多調查資源,亦能避免影響屋邨人情味及鄰里關係。

梁文廣續指,房委會將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香港房屋協會亦管理超過三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居民享有同樣的居住權利與義務,之後更可用「綠表」購買資助出售房屋,因此應一視同仁處理。他建議政府稍後應和房協探討,如何加強打擊濫用房協公屋的行為,或研究將房協出租公屋納入《房屋條例》規管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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