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近日「演員王星事件」持續發酵。有內地網民反映,他們一行25人組成了一個臨時旅行團,通過旅行社在春秋航空預定了2月27日前往泰國清邁的機票,後因看到相關報道,擔心人身安全,次日決定取消行程,要求退票,但遭到拒絕。
1月13日,網民張女士反映,他們一行25人本打算去泰國清邁旅遊,於1月7日通過安徽某旅行社向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寧分公司支付了5萬餘元的大部分機票費用,出發時間為2月27日。付款後第二天,出於安全方面考慮,這25名遊客決定取消行程並提出退款申請,但被拒絕,理由是付款前已明確告知「臨時團隊票不退不改簽」。
春秋航空今日(14日)發文稱,公司注意到,微博平台「安徽一旅行團要求退一個多月後赴泰國的飛機票遭拒」一文中,一些關鍵信息不全。春秋航空表示,經查,團隊機票分銷商安徽某旅行社在遊客付款前,已明確向遊客告知「臨時團隊票,不退不改簽」,並附有相應圖文依據。遊客認可後,向安徽某旅行社支付相應款項。旅客要求退團,屬於遊客和安徽某旅行社之間是否按照約定處置,建議雙方依據合同約定妥善處理。
春秋航空指出,公司與旅行社之間簽署的是包座位合同。自系統申請、款項支付後,雙方合同確立。相應團隊機票座位附着的乘機旅客變更、退票、改簽等,均由旅行社與旅客之間雙方約定。針對團隊旅客的客票變更和退票要求,春秋航空已在官網提示「請聯繫原出票渠道辦理」。同時,春秋航空也在密切關注近期泰國旅行市場動態,關注旅客權益的維護。目前在公司購買的散客機票,均可按旅客訂票合同自願退票或改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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