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12月12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確,自12月15日起個人養老金制度從36個先行試點城市(地區)推開至全國。
《通知》規定,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產品基礎上,將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
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每年繳費上限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費。
易方達基金認為,將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的背後是,指數基金憑藉其費率低廉、公開透明、分散風險等特點,已成為全球養老金投資的重要工具。例如,美國養老金近50%的資產投資於指數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指數基金與養老金的長期投資需求較為契合。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完善,需要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運作透明、成本較低的投資工具,將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基金,可以更好地滿足居民個人養老金配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