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憂兩年未見修例影響電動車使用 林世雄:會同業界溝通加快收集資料

林世雄表示,當局會積極同業界保持溝通,如果有新功能即將面世,會加快收集資料進行審批。(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大會今日(4日)召開。立法會議員邱達根關注,本港法例過時,限制了電動私家車配備的部分功能。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表示,法例規定司機在駕駛汽車時不能手持手機或流動通訊設備,車輛駕駛座的視像顯示器亦不能播放行車以外的資訊,政府現正積極跟進相關法例的修訂工作,計劃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修例建議,在確保道路安全前提下,讓汽車業界引進上述兩項功能,供駕駛人士使用。

林世雄強調,運輸署對引進新的汽車科技持開放態度,將適時審視科技發展及與業界緊密聯繫以聽取意見,並考慮道路安全和本港的交通狀況,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規管經驗,制定相關法例和技術指引以促進業界引進新科技。

林世雄指出,運輸署於2010年發布《電動汽車的車輛構造審批要求》指引文件,最新版本已於去年5月發布,並且因應電動車技術和安全要求進一步提供指引及規範,便利汽車業界向署方提供相關資料,簡化電動車型號的審批申請。截至今年10月底,已獲運輸署批核的國產電動車型號共有144個,而其他地區的電動車型號則有400個。

邱達根表示,自己早於2022年11月提出書面質詢,局長當時回應指,會放寬車輛停泊期間內置視像顯示器的播放功能,允許提供駕駛以外的資訊,並計劃2023年上半年提交規定。他認為,目前已經過了兩年時間,擔心政府修例需時,影響電動車使用。

林世雄解釋,修例工作橫跨不同技術範疇,造成過程需時,希望議員理解。另外,電動車發展迅速,難以預料可以提前放寬的技術,當局會積極同業界保持溝通,如果有新功能即將面世,會加快收集資料,進行審批。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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