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張美蘭逾931億元詐騙案 法院判決其死刑

張美蘭(Truong My Lan)的上訴請求今日被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駁回。(網絡圖片)

【點新聞報道】據路透社消息,越南女首富、房地產巨頭張美蘭(Truong My Lan)的上訴請求今日(12月3日)被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駁回,法院宣布維持對其的死刑判決。張美蘭因涉嫌挪用公款及行賄,涉及金額高達304萬億越南盾(約合港幣931億元),於今年4月被判處死刑。

據路透社消息,法院將維持死刑原判。然而,法院同時表示,如果在死刑執行前,張美蘭能在獄中歸還她挪用款項的四分之三,量刑可能減為無期徒刑。

張美蘭在胡志明市高等法院受審。(X平台)

檢察官在庭上強調,張美蘭造成的後果實為司法史上前所未有,貪污金額空前龐大且無法追回,其行為對社會、金融市場及經濟各方面帶來嚴重影響。儘管張美蘭的律師提出她已認罪,且表現願意歸還部分資金,希望以此作為減刑理由,但檢察官認為這不足以改變現有的死刑判決。

此外,張美蘭在10月的另一場審判中,因詐騙財產、洗錢及非法跨境轉移資金罪名成立,被判處無期徒刑。現年68歲的張美蘭因挪用西貢商業銀行(SCB)至少123億美元(約957億港元)資金,觸犯賄賂、挪用公司資產等多罪名,今年4月被判處死刑。這也是越南史上最大的金融欺詐案。

張美蘭曾任房地產公司萬盛發集團(Van Thinh Phat)董事長,在越南大規模反腐運動「烈火熔爐」(Blazing Furnace)的形勢下落馬。該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法院傳喚了多達2700人作證,另有10名國家檢察官和約200名律師參加了審判,圍繞案件的證據存放了104個箱子,總共重達六噸。

(點新聞記者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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