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走塑若要圓滿成功 須從用家角度出發

文/陳術

首階段適應期屆滿,意味從今日起,食肆堂食或外賣提供發泡膠餐具、膠刀叉、膠飲管、膠攪拌棒等均屬違法,商店亦禁止販售。昨日(21日),點新聞記者走訪全港不同地方,觀察大、小食肆的走塑情況,大型連鎖餐廳幾乎全面轉用環保餐具,反而中小型食肆就視乎營運需要,未有即時配合法例要求;從法律層面看,走塑適應期屆滿,不論是連鎖還是中小型食肆都要守法,而筆者從用家角度出發,要讓市民「走塑」,替代餐具的質素,才是真正的重要。

點新聞記者昨日走訪各區時,例如到了西九龍中心的美食廣場,該廣場容納大約50間食店,分別售賣中、韓、日等國家及地區的美食。記者發現,有超過6成食肆採用塑膠餐具,大約3成屬於局部使用環保餐具,不足5%全面轉用替代品。其中一間食肆東主接受訪問時,就表示店舖局部使用環保餐具,是基於個別環保物料容易變型,且使用不便,尤其是普遍顧客投訴環保湯碗及湯匙經常變軟,使用塑膠餐具會較為合適。

隨着適應期的結束、政府部門的抽查及執法工作,塑膠餐具相信將一步步絕跡於市面,而筆者最為關心的,乃是替代餐具的質素。在生活上,尤其是使用紙飲管、紙叉的體驗,筆者認為還是強差人意,把紙飲管放在飲品中,最好在「限時內」把東西喝完,否則飲管就不能用了;如果使用紙叉進食,也是跟時間比賽,如果使用的次數多了,或者遇上稍為硬身的食物,基本上紙叉就會爛。有時候,筆者也想繼續用紙餐具,但身邊人在進食時,不時也會告訴筆者,還是把未用完的塑膠餐具拿出來用。

走塑用意良好,這點沒有人會懷疑,只是,替代餐具的可用性、耐用性,才是走塑成功與否的關鍵,昨日不少市民到店舖搶購塑膠、即棄餐具,多多少少,也在說明對不少市民而言,塑膠餐具有其實用性;隨着走塑第一階段適用期完結,將會適時進行走塑第二階段,政府需要執法,但環保餐具店推出更好、更為耐用的即棄餐具,也是十分重要。如果出現一個情況,是走塑成功了,但市民使用其他餐具都不方便,政策是成功的,只是市民體驗不好吧。

另一方面,一如筆者在垃圾徵費表達過的立場,垃圾徵費其實跟走塑的原意一樣,也在於環保,而在環保工作,教育還是重中之重;現在開始就是執法期(雖然政府還是會先警告),有關當局在執法同時,如何對商界以至公眾做好教育工作,也是相當重要,為何走塑、如何走塑、當中帶來什麼益處以至市民可以自備餐具等,都是可以加強的公眾教育。還記得筆者小時候,在快餐店就遇到個成年人用餐時全是自備餐具,那時候筆者認為她是「怪人」;如果有一日自備餐具成為潮流,這樣不但走塑,連紙製餐具也會減少。推行社會政策,措施、執法是一個面向,但同樣重要的,也在於公眾教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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