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疑涉醫療失誤拖延犬隻病情 工聯會促獸醫管理局保障寵主權益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屯門區議員馮沛賢及事主就此事舉行開記者會。(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點新聞報道】日前,一名寵主因愛犬重病,花費20萬元在屯門一間獸醫診所求診,包括為愛犬進行黑色素瘤切除手術及化療,當事獸醫曾保證腫瘤已完全切除。惟有關治療成效令人質疑,最終其愛犬病情惡化,生命垂危。後來,事主在另一家動物腫瘤專科診所求診時方得知,早前的手術未有完全切除腫瘤。就此事件,事主向工聯會投訴。

獸醫疑延誤診治 涉殘酷對待動物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今日(30日)聯同屯門區議員馮沛賢,以及毛孩服務關注組個案事主就此事舉行開記者會表示,有關個案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公平營商條文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他們表示,個案中,涉事獸醫其行為本質或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第7A條,即「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其罰則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5年;或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2年。只是現實上獸醫為《商品說明條例》附表3(獲豁免人士)之內。

此外,涉事獸醫還涉嫌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懷疑該名獸醫延誤診治,令犬隻因患病的痛楚拖延至少8個月,疑違反條例中的「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陸頌雄、馮沛賢,以及事主就此事舉行開記者會。(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寵物消費權益無保障 寵主知情權嚴重不足

陸頌雄及馮沛賢還於個案中發現寵物消費權益問題需要關注,現時香港獸醫管理局之紀律研訊制度並未完善,希望決策當局及相關管理局能認真檢討有關機制。

陸頌雄提到,寵物主人知情權嚴重不足。現時管理局之網頁只是公布近3年的紀律研訊判決(書面譴責,但不把譴責記錄在名冊內)或近1年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書面譴責,並把譴責記錄在名冊內),其中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屬於情況嚴重,有關獸醫才會被開名譴責,令寵物主人無法透過管理局網頁中得知曾出現紀律問題之獸醫資訊。

相比較之下,醫務委員會將於2008年7月2日或以後舉行的紀律研訊的判決(醫務委員會命令而已刊登憲報的裁決)皆登載於網站中,而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將於2009年至今之紀律研訊的裁決皆登載於網站中。

獸醫監管寬鬆 籲當局完善現有判決安排

陸頌雄認為,獸醫、牙醫及西醫同時是專業人士,獲豁免於《商品說明條例》,惟獸醫於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紀律研訊判決和命令的網上發布期極短,1年後便可以於管理局之網頁中完全被消除,形同輕易「洗底」。這令寵物主人會因而於選擇獸醫時缺乏資訊,損害消費者權益。因此,陸頌雄建議仿傚西醫及牙醫的做法,大幅延長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的可查詢時間,加強公眾知情權。

其次,獸醫的紀律研訊的判決,與牙醫及西醫相比存在很大差異。例如,從網上搜尋到擬為涉事獸醫多年前在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之中,香港獸醫管理局只要求該獸醫在24個月內修畢指定領域及時數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否則該獸醫會從名冊內除名3個月。而一般牙醫及西醫的紀律研訊的命令而已刊登憲報的裁決,一般有清楚列出除名時期(常見為即時除名3個月)。

因此,陸頌雄建議香港獸醫管理局應檢視現有紀律研訊的判決安排,以加強對獸醫提供服務的監管,建立公眾對管理局的信任。

陸頌雄、馮沛賢,以及事主就此事舉行開記者會。(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獸醫專業服務與一般銷售服務界限不明

陸頌雄及馮沛賢提到,現時獸醫診所會向客戶銷售一些寵物糧食、營養補充品、非處方藥物(例如杜蟲藥)及藥用洗毛液。現時《商品說明條例》豁免了一系列專業服務行業,其中包括合資註冊獸醫。然而在診所中,除了獸醫會因應病情而建議寵物主人使用以上產品,診所之護士有時都會向寵物主人推銷相關產品。可是獸醫以外的人士於獸醫診所內存在一些一般銷售和服務,是否可豁免於《商品說明條例》規定不明確,馮沛賢建議政府有需要作出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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