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非法集結罪成上訴被駁回 須即時服刑4個月

【點新聞報道】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爆發衝突,兩名青年被控非法集結等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2022分別被判監禁和入勞教中心,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原訟庭昨日開庭審理上訴案,暫委法官姚勳智即時判駁回上訴,須即時服刑。

上訴人陳港榮、葉仲德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成,2022年8月分別判入勞教中心及判監四個月,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法官強調,原審法官耳聞目睹證人作供,並在道明理由下拒絕接納辯方案情,上級法院無基礎推翻其裁斷。法官再以重審方式考慮所有證據,認為原審裁斷正確,控方已在毫無疑點下舉證,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刑方面,法官認為,原審判處勞教中心並無不妥,但陳港榮現時年滿25歲,超出勞教中心年齡限制,考慮到所有案情,判處與另一上訴人葉仲德相同的刑期,改判四個月監禁,兩名上訴人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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