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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馬車半年內涉兩宗襲擊再非禮3女 判囚8個月

外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早前承認2項襲擊及3項非禮罪。(視頻截圖)

【點新聞報道】外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早前承認2項襲擊及3項非禮罪,承認在羈留期間與一名男子互毆、於動漫節向16歲男童施暴、及分別非禮3名女性。案件今日(2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考慮兩份精神科報告、背景報告及心理報告,認為被告重犯機會高,判處8個月即時監禁。

被告劉駿軒(27歲)報稱無業,承認2項襲擊及3項非禮罪。2襲擊罪指被告分別於2024年1月19日在屯門屯門法院大樓1樓1號羈留室內襲擊陳子健,對陳造成身體傷害,以及於2024年7月26日,在香港灣仔博覽1號香港會議展覽中心1樓展覽廳的檔位襲擊黃群壹,對黃造成身體傷害。

3項非禮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31日,在元朗「美臨至尊小廚」外猥褻侵犯女子X;另被控於同年8月1日,在屯門V City「誠品書店」及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萬寧內,分別猥褻侵犯女童Y及女子Z。

法官就非禮案判刑時引述心理醫生報告指被告重犯機會高,判處3個月監禁;另就動漫節襲擊一案,法官考慮被告襲擊的手法及其襲擊受害人行為的持續性,判處2個月監禁。法官認為法院襲擊案需判處阻嚇性刑罰,因被告在法院範圍內犯案,判處14日監禁。兩襲擊案刑罰同期執行,就3項非禮罪及2項襲擊罪,共判處8個月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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