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依法對劉躍進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躍進作出逮捕決定。(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據央視新聞報道,記者今天(2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躍進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信息顯示,劉躍進,男,漢族,1959年1月生,湖南寧遠人,197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11月參加工作,西南政法學院刑偵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劉躍進曾任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外事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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