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小學男教師自2021年5月起至少6次在校內用手機偷拍女同事和女學生裙底,當中兩次更是課上犯案;該名男教師前年在旺角偷拍女途人被警員截停,始揭發其行徑。調查後更發現他於校外亦多次犯案,包括在太空館擔任演講嘉賓時偷拍女職員。涉案男教師今日(20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拍攝私密部位等共13罪,涉及10名受害人及283張照片,判囚16個月。
被告梁榮燊,承認5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8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他另涉5項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則獲存檔法庭、控方不予起訴。
案情指,2018年至2022年8月期間,被告先後於天水圍及鰂魚涌的學校任職教師。2022年7月20日,警員在港鐵旺角站巡邏時,發現被告注視女子X的下身,並手持iPhone尾隨X入商場T.O.P。被告之後在扶手電梯上將其iPhone放在X裙下約5秒,警員於是截停被告。警誡下,被告稱「我都係工作壓力大,所以先影個女仔裙底」。
警方檢驗被告手機時,發現他於2021年5月21日及6月29日曾使用手機偷拍學校女同事Y的裙底,及在翌年7月9日於中環偷拍Y裙底;被告在2021年8月19日到香港太空館擔任活動嘉賓講者時,他再用手機偷拍Y,以及太空館女職員Z的裙底。
被告亦於2021年9月20日,在天水圍學校的課室內偷拍一名女童裙底;及在2022年7月13日,被告於天水圍小學電腦室內教授電腦課時,先後行近兩名正在使用電腦的女學生,蹲在兩女童旁邊及偷拍她們裙底;及同年7月5日在校內於樓梯上偷拍女學生裙底。
被告於2022年7月14、19至20日,又分別在港鐵兆康站及附近一帶、以及兆康商場地下,用手機偷拍3名身穿校服的女童裙底。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牽涉10名事主,被告於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多次在不同環境犯案,警方在其手機中檢取共283張涉案相片,當中72張涉及同一事主。法官續指,被告之後將涉案照片儲存在手機內,而每一次該些照片遭翻閱都是對受害人及其家人的再一次傷害。被告任教小學,卻在校內犯案,屬有違誠信,基於案件嚴重性,以2年為量刑起點,基於被告認罪,終判囚1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