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9月初,一名博主仿照TVB影視劇中的人物,佩戴疑似廉政公署(廉署)正式工作人員證件,着西裝在廉署門前拍照,帖文一經發出,立即引發熱議。
照片可見,該博主在北角廉署總部門口裝扮成調查員,還展示有自己名字的「委任證」。據悉,該名劉姓30歲女子於社交平台標明職業為模特及時尚博主,她發帖稱,「ICAC查案!不方便透露!這兒是TVB迷來香港必去的吧!」隨後該女子將「委任證」近照刪除。
相關帖文引發熱議,網友紛紛質疑該女子假扮廉署人員。「拉人未?假冒公職人員!」「你不怕人家告你偽造假證件?」「妝就不香港了,香港女警不會化這樣的妝。」
廉署昨日(17日)回覆查詢指,帖文涉及的人士並非廉署人員。每宗涉嫌違法的個案,廉署會依法及按既定程序處理,並表示歡迎遊客「打卡」留念,但絕不能冒充廉署人員。
事件發酵後,相關博主已經被平台封禁。惟記者發現,在平台上以「ICAC查案」為關鍵字進行搜索,仍能看到有人偽造「委任證」,甚至有人將明星的信息使用圖片處理技術進行偽造,並且稱「委任證」為「物料」(明星相關製品)發布在平台上。
廉署提醒市民,根據《廉政公署條例》,任何人冒充廉署人員,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一年。此外,如有人製造、使用或管有偽造的廉署人員證件,亦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相關罪行,例如第71條的偽造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14年。廣大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只有合法、文明「打卡」才能得到最好的遊玩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