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雋熹罰款1500元 林穎彤被判罪名不成立

林穎彤官司擾攘一年多,今日終有判決。

【點新聞報道】無綫藝人林穎彤(Bella)與捲入JPEX案被捕的藝人鄭雋熹被控「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案件今日(16日)在粉嶺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林穎彤罪名不成立。

林穎彤今日穿白色上衣、黑色西褲,約下午2時抵達法院門外,她表示案件已歷時一年,希望盡快完結。談到信心,她説:「都已經盡力講晒件事出嚟,至於點樣判要睇法官。至於經歷一年官司的影響,林穎彤說:「我諗係心裏面嘅成長大啲,發生一啲事嘅時候就會反思,原來人生有啲事估計唔到,但都要勇敢去面對。」她又言昨晚休息OK。

約3分鐘後,身穿全黑衫褲、手持外套的鄭雋熹亦到達法院。裁判官裁定林穎彤當時因擔心另一被告,即其同母異父的胞姊會被拘捕,忘記踏入病房一、兩步,被執法人員誤會她想進入病房而將她推開。裁判官指林穎彤之後的哭泣及質問是人之常情,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鄭雋熹被判罰款1500元。

至於鄭雋熹,裁判官指他因跟林穎彤屬朋友關係才出現在場,跟其他被告沒有關連,純粹是出於擔心林的情況下才在醫院中作勢拍攝。裁判官最後行使權力更改控罪,以《醫院管理局附例》定罪,罰款1500港元。

(點新聞特約記者陳惠芳)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鄭雋熹罰款1500元 林穎彤被判罪名不成立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