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導祖
上兩期我們從宏觀和行業中觀角度探討了金融業的定位問題,本期我們將從微觀個人角度着眼。前段時間某投行實習生的個人炫富在風口浪尖挑動了輿論的神經,使大家對金融業的高薪議論頗多。在此之前也是某頭部投行員工家屬的虛榮炫耀被認為引發了對行業薪酬和分配體系的調整,導致行業高管出行目前乘坐高鐵必須只能二等座。那麼,金融業員工整體是否真的屬於高薪階層呢?影響金融業薪酬的主要因素又是什麼?目前的薪酬標準是否合理?而金融業員工自身定位的最主要依據又應該是什麼呢?
首先,如前期所述,金融業又細分為銀行、保險、券商、信託等不同的子行業,不同的子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和在社會財富分配體系中的比例又是不同的,面臨的行業現狀也有所不同,譬如經濟上升周期中較為活躍的信託業近年就受到了較其他子行業嚴格許多的限制措施。因為金融企業的國有屬性,政策機關對其在財富分配中的比例調節有足夠的權限和措施,同時須兼顧行業的正常發展,筆者支持更多採用市場化的稅收調節措施而不是行政性手段。鑒於宏觀經濟的周期性,金融業的收入亦呈現周期波動,而目前顯然是周期低谷,從業員整體個人收入與行業收入呈現高度正相關,所以即使沒有限制措施,金融業員工的收入近期應該多是下降的。
其次,在行業內部亦存在着分配不平衡的現象,基於大型金融機構在品牌、系統、銷售網點、人才等多方面的綜合競爭優勢,整體市場佔有率呈現擴大態勢,而數量眾多的中小金融機構收入佔比不斷下降,其內部員工的人均薪酬多低於行業平均水平。讀者們應該也留意到炫富的也主要是頭部企業員工的相關人員。而市場佔有率較大的金融企業將收入多大比例作為員工薪酬,不僅取決於企業的經營考慮,也受到政策機關的指導。政策機關會考慮企業取得這些收入多少是基於自身的核心競爭能力,多少是基於國家賦予的牌照優勢和項目供應進行一定的指導。
第三,在金融企業內部,亦會因應崗位的不同釐定不同的薪酬標準。一般而言,企業各部門可劃分為產品、銷售、管理三大模塊,根據不同的維度,包括過程和結果相結合,以收入或以利潤為基數來確定員工薪酬。產品部門員工的薪酬會高於內部平均水平,但鑒於金融業的服務性特點和牌照屬性,差別不會像科技企業那麼明顯。銷售部門多數採用基礎工資加以收入為基數的分成獎勵模式,在金融業這樣產品同質化較為嚴重的行業,銷售人員對公司業績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優秀的銷售員工享受高收入也是應該的。管理部門員工多數享受固定薪水結合以利潤為基礎的花紅獎金。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雖然金融業員工收入高於國民平均收入水平,但並沒有形成明顯的平均差距。構成較大差距的是頭部金融機構的部分部門員工,不能因為個別員工的炫富而得出金融業整體薪酬應該受到特別控制的結論。除了上述影響員工整體薪酬的因素外,又有哪些因素影響個體員工微觀收入呢?近期社會面對財經類專業就業和收入前景看淡,導致高考錄取收分呈現下行又應該如何理解和應對呢?下期筆者將分享自己的從業心得,有興趣的年輕人或金融從業讀者可以照此進行職業規劃,爭取提高個人的微觀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