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近日,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中的出警民警陳志偉,在網絡實名舉報辦案人員對他使用違規審訊手段,稱「自己當時被迫說謊,事後背了鍋」。對此,微信公眾號「唐山發布」今早(8月6日)發布通報進行回應。
通報指,8月5日,唐山市紀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等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民警陳志偉通過網絡實名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
核查結果顯示,陳志偉在辦理「06•10」燒烤店打人案件過程中,未按照辦案規定處警執法,且在醫院發現主犯陳繼志後,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放任陳繼志離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依法審理,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判決後其未提出上訴。

關於陳志偉反映辦案人員對其違規審訊、強定罪名、舉報未反饋、申訴程序拖延等問題,工作組通過調閱捲宗、查看留置訊問錄影、核對筆錄、查閱陳志偉本人懺悔書、與有關人員談話等方式進行了核查,其反映問題均不屬實。關於其反映實際出警時間為10餘分鐘,被有關領導要求念稿「出警5分鐘」問題,經核查,系其在採訪前與處警人員(已依法處理)商議隱瞞後對外公布。
2022年6月10日凌晨,河北唐山機場路一家燒烤店,一名男子因酒後搭訕鄰桌女子被拒,和多名男子毆打該女子及其同行夥伴。此事引發公眾關注。次日下午,唐山警方發布通報,該案9名涉案人員已全部歸案。

2022年9月23日,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對陳繼志等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陳繼志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2萬元。
2022年8月,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陳繼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據廣陽區人民法院2024年1月22日消息,對「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