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舊樓大維修,不時傳出管理問題。立法會今日(4日)三讀通過《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規定大型維修,必須召開業主大會,有最少5%或100名業主親身到場討論,又列明法團委員沒有妥善保存法團文件,需要負上刑事責任。條例將會在刊憲一年後,即明年7月13日生效。

經民聯盧偉國表示,許多業主關注法團如何處理大維修,社會亦有意見認為條例要引入刑事罪行增加阻嚇性,惟條文寫得越複雜、處罰字眼越多,只會嚇怕有意參與法團的有心人,不希望修例後適得其反,有違條例初心,希望政府釋除疑慮。

民建聯陳學鋒感謝政府採納法委會的建議,引入免責辯護,如「確立該人已盡了在有關情況下應盡的一切努力,以防止干犯有關罪行」,期望當局在條例通過後廣泛宣傳新修訂的內容,以安撫法團委員們的信心。他強調要堵截涉及圍標的不法行為,需要警方、廉政公署、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等多方合作,期望下一階段的修訂要加強授權書的規管,例如將每人可以有多少張授權書設定上限。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條例的上一次修訂可以追溯至2007年,認為法例必須與時並進,又認同條例並無涵蓋所有議題,包括授權書問題,目前會以先易後難方式處理。對於打擊圍標,她重申,當局會聯同執法部門處理,對於影響業主權益行為,政府絕不容忍。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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