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在街頭拉二胡演奏黑暴歌曲的七旬老翁,被票控六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以及六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庭將案件押後至8月6日再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李解新,被指分別於去年9 月27 日至10 月4 日在觀塘鴻圖道行人隧道、葵涌葵福路與葵義路交界的行人隧道、港鐵粉嶺站出口外、港鐵大埔墟站出口外、港鐵元朗站出口外的公眾街道或道路,在無合法權限或解釋、無警務處長發出的許可證下,演奏玩二胡連揚聲器,其間無社署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發出的許可證下進行籌款活動。
辯方申請押後聆訊,以用更多時間向被告解釋案件,以及去信控方商討。
翻查資料,李解新曾經多次在街頭拉二胡演奏黑暴歌曲,去年10月被判無牌演奏及籌款罪成,監禁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