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房署主任虛報家訪紀錄被裁定18項罪成 6·18判刑

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控告她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誤導房署她曾巡查多個公共租住房屋單位並核實住客入住情況。被告今日(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51歲女被告李碧琪,被裁定18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裁判官曾慶東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案發時被告派駐東涌滿東邨,職責包括處理租務事宜,及進行兩年一度的家訪,突擊巡查公屋單位,核實及記錄住客入住情況以打擊濫用公屋資源。滿東邨滿康樓的家訪由被告一人負責。

案情透露,被告向房署提交的紀錄顯示,她曾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到滿康樓逾380個單位進行家訪,但房署審視紀錄時發現,其中一個單位的唯一住客在被告報稱家訪的日子已離世。

廉署接獲房署轉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提交的逾320份紀錄有問題,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落案起訴被告19項樣本控罪,今日她被裁定其中18項罪名成立,涉及以18份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虛報她曾到滿康樓18個單位進行家訪。

更多閱讀:

房屋署主任涉偽造家訪紀錄 署方否認准「門外家訪」

被揭「家訪」離世住戶 房署主任否認虛報巡查紀錄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房署主任虛報家訪紀錄被裁定18項罪成 6·18判刑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